一、部门职责分工不明。
由于分工不明,大部分中小企业对赊销客户的审核与赊销额度的审核由老板来掌握,而在老板审核之后,却没有任何人员或部门对此跟踪和监督。造成有些客户长期拖欠,以致一部分应收账款超过最有利的追索时机,甚至超过诉讼时效抑或相关证据缺失,丧失诉讼权利。
二、缺乏监管催收机制。
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设置对应收账款的监管催收机制,大部分企业只是简单地将账款催收分配给销售人员,但却没有账款催收的奖惩制度,甚至有的中小企业只注重销售业绩而忽视应收账款的催收。
三、缺乏系统的管理机制和规范
大部分企业对于资金管理、销售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系统的管理机制,导致资金管理、销售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,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和反馈。
四、没有信用管理机制。
一些企业根本没有信用管理机制,导致有些用户多次拖欠,应收账款不断地累积。对一个企业来说,大额赊销业务是一个比较危险的信号,如果没有信用管理机制,赊销客户的审批、赊销额度的设定缺少客观的评判标准,会给账款的回收埋下隐患。